风景园林新青年与《风景园林》杂志合作推出

观点 公共艺术与公共生活

公共文化视角下的风景园林

邹文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导,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艺术委员会秘书长

先来对“风景”、“园林”这两个概念重新认识:“风景”是符合人的审美的自然对象,往往是指容易引起人的视读愉悦的地表景物,如山峦、湖泊、海岸、森林、大漠、高云等等;而“园林”则是被人工干预的局部风景。或者说,风景是自然的,园林是人工的。自然的风景当然也是开放的,很难向欣赏和阅读者差别化地屏蔽和选择性地提供。只要有能力走到特定的观赏区位,风景就会不分贵贱尊卑地让人视读共享。园林则不同,因为修建时人的意志和条件局限。这种景象的营造,只能变成一种局部的选择性的审美提供,具有审美主体的排他性。公众在这种选择中,所受到的对待,成了旧式园林和现代园林的区别标志。

中国幅员辽阔,南北纬度极差约50°,东西垂直高差多达8000m,呈现差异化极大的、丰富的风景资源。这也许可以理解为上苍的赐福,让如此多人口和族别的中国人,分别可以享受到几乎所有的风景类型。在风景资源大国的疆域上产生的中国文化,处处都有风景美学的影响,从汉赋、唐诗、宋词到现代文学,几乎所有的文字都离不开景象的描述。即或是在小小的戏剧舞台上,也会非常重视渲染背景的辽阔和多样。中国绘画甚至还生成了独有的山水画,与西方绘画的风景画媲美。数千年的文化证明,中国人属于活在风景中的民族。但是也由于对风景的欣赏和消费,逐渐滋生出权力意识。本来平均普惠的大自然所赐,也会打上阶级的烙印。早在庄子时代,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当上了漆园吏,算得上是中国园林最早的公务员,说明中国早期的统治者,在建设国家、城市和宫殿的同时,没有忘记把开放的风景特供化,把一块块圈划的自然加以或添或减的人工干预,变成不开放的园林,专门服务于公众以外的特殊人群。中国的园林,基本上都是皇家兴建,不像中国的书画,普通阶层也能从事和接触。它背负着最沉重的封建文化包袱。

园林不开放才能隔绝公众,专供权贵,形成对风景的改造、裁取或阉割。从这点上讲,中国园林,纵有许许多多的辉煌和优良,但却因为损伤了公众性,而不能被现代文明恭维。我们承认,中国园林有很多博大精深的文化渊源,有巧夺天工的精巧及鲜明的地域性、民族性的品质和特征。但它不能挣脱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时期的非民享的属性,永远应该对其赞美时保留看法。

进入现代社会,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完全做到不需要造园,就可以实现步步皆景,景随步移。就算是在举目之处风景入画的新西兰或瑞士,也还是会在特定的景象聚集、风物荟萃的地方,专门刻意营造几处风景的高潮,形成没有围墙的园林。

多数情况,只要人工介入风景的改造,就会形成一个园林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尤其要注意,不把封建的意识和思想带入。不论是中国的皇家园林,还是西方的宫囿庭园,它们的精美总是不能折抵对公众排斥的原罪。反过来说,现代园林必须在继承传统园林的艺术成果、文化智慧的基础上,剔除残余的封建因素。这就是要“以人为本,尊重公众”。公园正是在社会进步历程中产生的一种景象写照。它虽如园林一样也属于借取自然风物加以人工作为的精华景象集成,却主要为公众而为。“公园”之“公”,简单一个汉字,昭示了中国社会的千年一跃,公园乃是园林的现代社会第一属性。也许可以得出这样的判别,现代园林必须是优先为公众服务的大型人工行为,它主要由纳税人的资金支持,必得普遍地针对每一个社会成员,向他们提供一种规模化的审美服务。请注意“规模化”这个提法。因为其它的审美产品,文化艺术类的服务,都比不上园林这样大型和经常。这样来看,没有任何一种现代艺术的样式和成果,比得上园林更应该具备公共属性。从古代园林到现代园林,营造观念上突出了“公众”两个字,才是其成功升级转换的标志。

 

重新解读公共艺术与公共生活

金峰 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环境艺术副总工

当代公共艺术的发展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也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公共生活的内容和方式。公共场所的增加、公共设施的完善,给公共生活提供良好的条件。“艺术要走向大众、走向生活、走向社会,生活就是艺术”( 约瑟夫 波依斯(Joseph Beuys))。

当初大多数人对公共艺术的理解还是停留在公共空间中的雕塑上面,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公众生活质量、文明程度的提高,公共艺术已转变成激发他人思想、描绘公共生活的调色板。公共艺术可以是公共空间、游憩设施,也可以是进入空间的人,甚至可以是空间之上发生的广泛参与、交流与互动。公共艺术为公共生活而存在,公共生活由公共艺术所组成。公共艺术代表了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社会关系的一种新的取向。

因此,我们对公共艺术与公共生活的认识亟待刷新。

如何理解和界定公共艺术与公共生活两者中的“公共”一词和所涉及范围?“公共”的概念是开放式的,具有让全民共享和全民参与的,并可以反映使用者心声和使用需求的共同体。在公共艺术的创意设计阶段就应该出现公共讨论平台,出现参与、讨论等互动环节,如果缺少这样的民主程序,即使是最好的艺术家创作出来的作品也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性,最终只是让老百姓“被接受”的不合常法的作品。

前不久央视报道过坐落在河南郑州的某个公共空间正在修建一座雕像高达8层楼,基座达到800m2,内室能容纳600多人,可以申报吉尼斯纪录的一座巨人雕像,其比例关系与周边空间完全不匹配,也无人知晓为何而建,所建何意,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无约束权力的掌控者的“高大全”的权力象征吧,只能代表个别人所谓的“巨作”不见得具有公共性,对公共生活也是负面的。

深圳是一座国际“设计之都”,开放现代的城市氛围为公共艺术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在这种背景下,“深圳大运会火炬塔纪念广场”的设计吸引了许多关注。设计方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在场地调研、民意调查基础上,与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审批单位、市民、专家以及管理者等反复讨论。设计方案在公示同时又吸纳了许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在这个案例中,民主程序的推进依靠于公权的理性克制、设计的创意和专业以及民众的热情参与,也是这一设计作品具有公共性的最重要保障。

公共艺术的建设,不仅仅是个构筑体,它还是事件、代表人、公共艺术、生态环境以及时代发展与思考的融合过程。其最终的目的并不是那些物质形态,而是为了满足人群的精神需求,丰富人们的公共生活。它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路径与场景,通过物化的精神场景引导人们熟悉、了解自己生活空间的文化坐标。更重要的是,公共艺术在营造新的生活空间与环境景观的同时,也创造着时代的新文化,用人文精神滋润和影响我们,形成一个新时代的特殊生活氛围。

整体来说,公共艺术发展方向将“公有空间的艺术”扩张为“人与环境的艺术媒介”,将沉睡的环境与文化情结借艺术的形式呈现出来,让“公共艺术”延伸到“公共生活”中,把艺术媒介的广泛试验和探索,贯穿在美好的公共生活里。为生活而艺术,艺术为生活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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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2011第6期导读